本篇文章引用自此【神的孩子都在Blog — 火星爺爺】
半年前,在學校體育館二樓正對講台右手邊最上面一層階梯的牆面許多塗鴉旁,花寶佳用麥克筆寫下:二年七班王克強,一年三班有一個女生喜歡你。
寫完後花寶佳心想,要是王克強不小心看到,在下課時大辣辣走進班上,大聲對所有人問「到底是誰喜歡我?」,那怎麼辦?萬一她情急昏倒,不是當場洩底嗎?
不行不行,花寶佳趕忙把「一年三班」塗掉,她塗得又急又密,直到完全看不出四個黑圈圈企圖遮掩什麼。
喜歡一個人不敢開口,就找一片牆、一張半滿的計算紙、一本課本的空白扉頁,偷偷寫下匿名告白…暗戀過的中學生,多少都幹過這種事。
人一戀愛就變成差勁的守密者,戀人總是不經意談起另一半(而且表情噁心)。平常滿清十大酷刑都逼不出個屁,一戀愛就什麼雞毛蒜皮都告訴你。大人如此,中學生更別提,要一個中學生保守愛的秘密,無異是禁止非洲難民對菲力牛排分泌唾液。
但暗戀不同,暗戀是:儘管他就站在你面前,你們之間還是相隔5億光年。
那麼,拉近距離要靠什麼呢?
此時,留在牆上的匿名塗鴉告白,就不只是一個中學生愛意高漲的洩密之舉,它也是一種隱晦的線索。如果王克強好奇心夠強,偵探小說讀得夠多,他或許能師法那些偵探,循線穿越5億光年找到花寶佳,四個黑圈圈根本阻擋不了他。
但是網路時代,在牆壁上寫匿名告白太落伍。要有系統地留下線索,最好的方式是建立blog(網路日誌,可以寫文章、貼照片、做連結、還可以留言),只要寫得夠多,就可以在聖誕節寄一封匿名卡片給王克強,附上blog網址(就像附上寫滿告白的那片牆的位置圖)當做聖誕禮物。
於是文藝美少女花寶佳架起Blog,站名就叫「flora的早春情事」。只要她不說,沒人知道flora是花寶佳,日記裡的X男孩是王克強。
Blog加速全民寫作時代的來臨,便利的寫作平台給懷春的少女一片牆盡情匿名塗鴉告白,給政治狂熱者一個肥皂箱大放厥詞,給平凡人一個不佔空間的日記本書寫生活。
花寶佳每天寫blog,有時候一天還寫兩篇。當然,暗戀之餘人也得生活,因此她偶爾也會寫「地震夜驚魂」、「三月雪掩青草地」、「反分裂法太機車」…
但還等不到聖誕節,有一天陪媽媽逛街,她在路上看見王克強跟一個芭樂太妹手牽手,他們朝花寶佳走過來,王克強甚至看都沒看她一眼。
花寶佳開始發抖,她跟媽媽推說身體不舒服,一個人先回家。她躲進房間,打開電腦,一邊看日記一邊哭。她寫了200篇blog,她願意為他付出一切,但是他卻很沒品地把了一個小太妹。
真是的,怎麼會這樣啊。
你也想安慰花寶佳是嗎?現在說什麼都沒用。
長大了她就會明白:值得她愛的不是王克強,值得她愛的,是那個為了一個還沒說過話的男生寫了200篇blog的少女花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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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我們不也是如此嗎?!
很多很多年以後的現在 當我回頭檢視過去的感情 我才發現:
原來當初我喜歡多年的那個「他」 只不過是自己想像出來的符合我心中理想的那個人!
而真實世界的「他」... 根本與我心目中完美的那個人 一點都不像!!原來那全是我自己想像出來,並且將自己的想像加諸於他之上!
但我慶幸!也感動!
當我回頭看到當年的那個傻呼呼地喜歡對方、縱然他一點都不知情但仍甘願為對方付出的自己...依然會感動!
我很高興知道 原來自己也是有這樣愛人的能力! 原來自己也曾經有過那樣單純喜歡的歲月!
回頭檢視往事 當初那個男生是誰、做了什麼...根本已經不重要!他在我的生命中已經不再舉足輕重!
我感動... 是因為當初的自己!
值得我愛的 不是那個對我的心意全然不知甚至踐踏的無臉男
值得我愛的 是那個願意付出全心全意、真心真意去愛一個人的我自己!!
長大了我就明白這一點.......長大了我才明白這一點................
- Apr 19 Thu 2007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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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是花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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